近日,桥口镇对“廉政食堂”保障措施、接待范围、接待流程、用餐标准、陪同人员数量、卫生监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实行“四定三不准制度”,增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定”即:定点就餐,上级领导、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各种会务活动,一律安排到“廉政食堂”就餐;定标接待,公务招待用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人消费控制在30元以内;定员陪同,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对口陪餐;定向取材,接待食材一律在本乡镇购买。“三不准”即:不准中午饮酒、不准私自利用食堂宴请宾客、不准利用食堂进行无关活动,保证食堂规范运转。
据统计,桥口镇1—6月份接待总费用同比下降40%,节约资金近10万元。桥口镇通过“廉政食堂”建设,倡导廉政风尚,融洽干群关系,推崇节俭之风,树立勤政为民的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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