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您好!
冬去春来,新春临近,为营造清新宁静节日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1月20日起,郴州市中心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为: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在建)-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在此我们共守: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在节日、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宴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三、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工作,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燃烟花爆竹的教育。
五、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城市公共环境,让郴州的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舒适,人民更幸福!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区禁燃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