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8时许,高警局娄底支队涟源大队民警巡逻至二广高速南往北2078km+100m处时,发现一辆晋A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尾箱货物起火,情况危急。
民警现场尝试着拿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可是找不到具体火源,加之车载灭火器灭火能力有限,无法有效消除险情。
曾是消防兵的交警欧洋通过现场询问和仔细观察,判断货车燃料为柴油(燃点高),火源距油箱有一定的距离,且车上货物是芒果,不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综合考虑交通安全、灭火补给等因素,现场民警当即决定,将其护送至前方2公里的收费站外进行处置。同时,通知联动单位在收费站做好灭火施救准备。
约2分钟,货车抵达人车较少的龙塘收费站外广场,经多单位联合紧急处置,10分钟内成功将火扑灭,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人潘某连声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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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侯淞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