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甘做绿叶衬红花 记苏仙区十佳公务员——苏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肖毅新同志先进事迹

编辑:redcloud 2018-11-19 11:54:16
时刻新闻
—分享—

    肖毅新同志,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苏仙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9年任苏仙区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2001年交流至苏仙区检察院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8年5月任苏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多年来,肖毅新同志坚持公道正派,处处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做事。该同志曾多次被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六年被考核评定为“优秀”,并记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2009年度,该同志被授予“苏仙区十佳公务员”、“郴州市青年文明号功勋奖”称号,并被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甘当配角   “一把手”的“好搭档”

    苏仙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一直是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务实、团结协作、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而肖毅新同志是这个领导集体中“一把手”的“好搭档”。二00八年,他从区检察院回到了曾经工作了十多年的法院,担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并分管办公室、司法技术室及两庭建设工作。不论是在法院,还是在检察院,不论是和哪位“班长”搭档,他都尊重、服从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勤勤恳恳,甘当配角。

    爱岗敬业    做官先做人

    回到法院后,肖毅新同志肩上的担子和责任更重了,但是他怀着对法院事业的无限热爱,对领导和同志们的深厚感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抓资金调度、保工作运转、落实法庭及新法院建设,肖毅新同志服从、服务法院工作大局,在协助院长尽职尽责地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还团结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再显新辉煌,献计献策,劳心劳力。在肖毅新同志的努力下,一座占地五亩,设施全新的、装备现代化的栖凤渡法庭终于落成。

    肖毅新同志公道正派,平易近人,待干警如兄弟姊妹。他真诚地与干警们交心谈心,了解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法院党组的关心,传达给每一位干警。干警生病他总是代表党组最先去看望;干警生活上有困难他总是积极向党组汇报,想方设法解决,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干警心中。慢慢地,不论是班子成员,还是庭室负责人、一般干警都愿意把肖毅新同志当作自己的知心人,工作、生活上有什么烦恼,总爱找他倾诉。他总是耐心倾听,真心诚意帮助大家排忧解难,调动干警工作、生活激情,鼓励大家勤奋工作,愉快生活。

    肖毅新同志曾连续六年被考核评定为“优秀”,并多次记功。二00九年,鉴于他的突出贡献,他被授予“苏仙区十佳公务员”和“郴州市青年文明号功勋奖”荣誉称号,并被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在荣誉面前,他总是极力推让,他总说“在审判一线的同志们工作最辛苦,评先评优应该多考虑他们。”然而推让之后,不论是领导评定还是干警公议,大家都认为他仍是最合适的人选。

    廉洁自律  立公心不谋私利

    法院工作运转离不开钱,法院建设离不开钱。作为分管办公室和两庭建设的领导,尽管天天和钱打交道,但肖毅新同志却始终坚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为确保“两庭”建设和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肖毅新同志坚持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效益,节俭制奢。他从完善财务制度入手,严格执行招待派餐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制度和打印申报制度,加强机关水、电及公用车辆管理,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顿饭、一升汽油……堵塞支出漏洞。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搞好财务审批。在两庭建设中,由肖毅新同志核发的建设资金有几百万元,但在他身上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现象。

    在肖毅新同志的努力下,苏仙区法院近年先后落实资金数百万元,用于绿化美化法庭院落,改善办案物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通讯设施、交通工具,以及改善驻庭待遇等。几年下来,法院新添置了车辆5辆;新建法庭一座;法庭干警有了优美舒适的办公场所;法庭更新了办公桌椅,配备了新电脑和打印机,建起了阅览室、娱乐室、小伙房等配套设施,配备了电视机、影碟机等影视器材,订阅了必要的报刊杂志。

    泰戈尔曾说:果实的事业是伟大的,花的事业是甜美的,叶的事业是平凡的。法院的发展之树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枝繁叶茂才能开花结果。肖毅新同志甘做幕后的绿叶,默默地衬着红花,凭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的秉性,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用自己的青春演绎着一名人民法官、优秀公务员的不平凡人生;他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践行着一名共和国法官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干警和群众的尊敬。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苏仙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