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曝光!郴州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作者: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陈晶 2020-12-11 15:25:56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郴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

最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

共有24批次不合格

涉及农兽药残留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

图片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11大类584批次食品开展抽检。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560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详情如下:

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及检出禁用兽药的问题

1.郴州市苏仙区佳百润购物中心销售的鲜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20/8/19),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检测项目实测值:3.32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郴州市生源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湘南学院分公司销售的泥鳅(生产日期/批号:2020/8/21),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2640.1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桂东县沤江镇雄博粮油店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8),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甲硝唑检测项目实测值:2.23×10³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苏仙农贸市场段和平销售的鲈鱼(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9),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259.9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苏仙区良田镇综合市场黄海泽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批号:2020/09/15),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毒死蜱检测项目实测值:0.37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6.郴州市苏仙区新民生超市苏仙岭店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20/09/22),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金刚烷胺检测项目实测值:458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7.东苑阁市场李应莲销售的黄鸭叫(生产日期/批号:2020/09/23),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检测项目实测值:2.23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61.1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8.郴州市苏仙区廖泽华水产店销售的鲈鱼,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367.0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9.郴州市北湖区食品加工城振兴桥下水产区零售1号鱼摊邓雄销售的黄丫叫(鱼),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89.8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10.郴州市北湖区香雪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水产零售区6号李小文销售的黄丫叫(鱼),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24.5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11.郴州市北湖区林记海鲜水产店销售的黄丫叫(鱼),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中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检测项目实测值2.2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图片

图片

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问题

1.郴州莱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0/08/26),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82.7μ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汝城县相约今生酒店销售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8),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240μ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汝城县陈厨老味餐饮店销售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8),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55μ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苏仙区良田镇综合市场黄海泽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批号:2020/09/15),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90.7μ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图片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1.郴州市苏仙区长平高筋鲜面店销售的饺子皮(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9),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0219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2.郴州市苏仙区长平高筋鲜面店销售的馄饨皮(生产日期/批号:2020/08/19),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0386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红英豆腐加工店销售的油豆腐(生产日期/批号:2020/09/11),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检测项目实测值:199mg/kg(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嘉禾纯米酒厂销售的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8/24),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0134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康乐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9/10),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183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6.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嘉禾米酒厂销售的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7),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407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7.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嘉禾米酒厂销售的糯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9/08),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0.583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8.郴州市苏仙区樱花寿司店销售的奶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10/11),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55g/kg(标准值:≤0.65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9.郴州市苏仙区满娟便利店销售的奶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10/14),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项目实测值:1.38g/kg(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图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责令有关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图片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1.甜蜜素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从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

2.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且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4.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4-氯苯氧乙酸钠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年第 11 号公告,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 氯苯氧乙酸钠的安全性尚无结论,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 4- 氯苯氧乙酸钠。

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金刚烷胺

金刚烷胺又名三环癸胺、三环葵胺,是最早用于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药物。《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金刚烷胺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金刚烷胺在食品动物体内残留,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其在人体内蓄积而产生耐药性。

附件: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作者: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陈晶

本文链接:https://www.suxiannews.com/content/2020/12/10/869544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苏仙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