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的路面宽敞了,占道经营的情况没有了,周围环境也整洁了,来买菜的心情都好些了。”近日,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居民李大姐笑着说。
黎某是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他最深切的感受是自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有了这支队伍,执法人员可以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快速有效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改变了过去遇事只能向上请示“搬救兵”的被动局面,切实有效的增强了基层执法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更好地服务群众。
这些变化只是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个缩影。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巨培书记在飞天山镇专题调研时提出的在飞天山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苏仙区委、区政府坚持高位推动,遵循“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全力推进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更加有序有效。
一支队伍管执法。飞天山镇在试点工作中大胆尝试,打破部门界限和编制限定,精选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镇属事业单位和镇机关工作人员17人,组建成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兼任。同时,镇巡逻队和部分辅警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以备随时支持、辅助执法行动,实现了人员的合理安排和统筹使用,确保了执法队员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干得好”。
一张清单定权责。按照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向飞天山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试行)》要求,飞天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接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下放或委托的75项权力事项。按照权责清单标准化要求,飞天山镇针对划转的执法事项,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权”“责”两张清单,理顺“条”“块”关系,切实做到把护林防火、私挖滥采、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重点乡镇违法行为都管起来,有效的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执法困境。
一体联动提效能。开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协同执法机制,形成“1+1>2”的叠加效应。比如,今年2月份,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开展了翠江流域退捕禁渔检查执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3月份,联合自然资源和公安部们开展了清理违法破坏耕地种植草皮的“扫尾打头”攻坚行动,整改翻耕草皮田300多亩,对1名阻扰执法的村民由公安派出所进行了训诫,为“退草还耕”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探索“社会治理+综合执法”融合模式,积极联合司法、信访等部门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群众诉求等单纯依靠执法手段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截至8月已接待来访群众185人次,教育劝导轻微违法当事人30余人次,成功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起。
一套机制强保障。为确保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苏仙区研究制定了《苏仙区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镇政府配套出台了系列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狠抓业务培训,制定了执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的形式增强执法队员的业务素质,联合区司法局举办飞天山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培训班业务知识讲座2期。狠抓执法规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章制度,依照《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文书参考样式》,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推动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狠抓工作考核,制定了《飞天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综合执法队伍履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以执法责任制倒逼执法责任的落实。(供稿:飞天山镇)
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飞天山镇
编辑: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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