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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有编有岗!

来源:苏仙区教育局 作者:苏仙区教育局 编辑:谭茜纯 2023-06-16 23: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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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苏仙区关于做好

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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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3〕8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下达我区2023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共80名。其中,高中(中职)起点计划66名、初中起点计划14名;省级项目计划69名,市级项目计划11名;本科层次计划79名、专科层次计划1名。具体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种类及招生计划安排详见《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附件1),《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附件2)或上述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附件。

二、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定向培养

1.培养类型

共4类: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2.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①具有郴州市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②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⑤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苏仙区教育局的安排,在苏仙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2)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①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④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苏仙区教育局的安排,在苏仙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4.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在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湘教发〔2023〕18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湘教发〔2023〕18号附件17《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投档录取

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湘教发〔2023〕18号附件15),并函告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再函告苏仙区教育局。

7.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苏仙区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苏仙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录取考生应按苏仙区教育局的要求,在7月21日前完成《协议书》的签订(具体时间、地点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苏仙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8.发放录取通知书

苏仙区教育局按郴州市教育局的要求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交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收到《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入学与复查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二)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

1.招生计划种类

招生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分3种培养类型,具体如下: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

2.培养模式

(1)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2)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主要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3.报名对象及条

(1)基本条件

①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③具备苏仙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及以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④参加了2023年郴州市统一组织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苏仙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⑤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①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苏仙区教育局安排到苏仙区所属乡村对应层次的学校任教,服务时间本科层次不少于6年、专科层次不少于5年。

②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苏仙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4.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确定;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分别按中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确定。

(3)考生总成绩由苏仙区教育局在郴州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

5.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的附件16《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和附件17《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

(1)报名考试

①只有按要求填写《郴州市2023年中考报名登记表》在“是否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栏内须选择“是”的方有资格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志愿并参与招生录取。

②考生就读的初中毕业学校登录“郴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考考务系统”)核实考生名单和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性别、民族、户籍地)。

③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家长手机号”登录中考考务系统核实报名信息,核实无误后点“确认”按钮。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须及时报学校教务处在中考考务系统中予以更正,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核实无误后方可点“确认”按钮。

(2)志愿填报

①公布招生政策、计划及培训:6月21日前,苏仙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应利用海报、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苏仙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各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6月21日下午16:00,苏仙区教育局在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组织各有报考初中学校负责中考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等业务培训。

②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在“郴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录取系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7日23:00(三天),考生就读初中学校指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提交志愿。6月27日23:00系统自动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了志愿在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A.登录系统。6月25日,考生就读学校提前打印招生来源计划表、空白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公费定向报名登记表》)提供给考生,集中进行政策宣传,指导考生从电脑端登录“郴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其中czzslq为“郴州招生录取”小写拼音首字母,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录取系统”)。

B.修改密码。考生首次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的用户名为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中考报名时在《郴州市2023年中考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家长手机号,登录后须修改并记住密码,修改密码后方可填报志愿。如考生忘记密码或初始密码被他人修改,可通过中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家长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重置。

C.填报志愿。6月25日至6月27日,学校组织考生及家长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点击“志愿管理——志愿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和指标生志愿)”模块,学校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完善相关信息、准确慎重填报志愿,并提交志愿。

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备注:6月27日23:00前考生可自主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对志愿进行完善或修改,考生如需修改志愿,须在志愿修改后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再次提交志愿信息。修改后的志愿信息未提交的,修改无效。

温馨提醒:所有填报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在7月3日至7月5日21:00,按要求登录“高中招生录取系统”继续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落选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的报名考生将根据其填报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录取总分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到相应学校,填报了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志愿不影响该考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3)报考考生信息公示

6月28日,苏仙区教育局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点击“志愿管理——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志愿查询导出”模块导出并打印包含所有填报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的《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名考生信息表》电子稿和盖章纸质稿、扫描件PDF文档报送至郴州市教育局。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①7月3日,公布中考成绩。

②7月4日前,确定相应的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根据《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有关规定,结合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额确定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并公布。

③7月5日,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毕业学校应依据入围考生在校表现情况,对入围考生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考生《公费定向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考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同底,加盖毕业学校骑缝章;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一份考生存,一份交由考生送苏仙区教育局)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同时须提醒考生携带《公费定向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于7月5日17:00前呈报苏仙区教育局0309室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需呈报的材料清单(共4项,入围考生均需呈报)

A.《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初中毕业学校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粘贴考生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同底);

B.国网学籍表(1份,加盖初中毕业学校公章);

C.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及监护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

D.中考准考证(1份)。

另外,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帮扶)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还需提供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7月5日前,将审核确认的入围考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苏仙区教育局公章扫描后(PDF文档)与电子档一并报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将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并对电子档案予以锁档。

(5)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7月5日苏仙区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入围和预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入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但因体检落选的考生根据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录取总分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到相应学校(不受招生计划限制)。凡入围资格审查后自动放弃资格的考生,须及时向苏仙区教育局书面提交放弃说明。凡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将等额确定递补考生,并予以公示。

(6)组织体检

7月8日前,苏仙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7)签订协议

7月10日前,苏仙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具体签订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已完成《协议书》签订的考生不再允许自愿放弃,原则上市内高中阶段学校今年不得再录取。

(8)预录取

7月16日前,苏仙区教育局完成各类《协议书》的审批、盖章等程序,按规定分录取学校,分类整理清点汇总好考生档案。7月19日,呈报全部预录取材料给郴州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省、市、区文件规定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规范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我区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大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有关政策宣传发动的力度,及时向全体考生及家长宣传有关招生信息和咨询联系方式,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切实做好公费定向培养考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资格审查等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和考生服务、对考生诚信报考的教育等工作,科学指导考生填写具体志愿。确保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三)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报名资格审核、填报志愿指导等工作场地,制定好相关工作流程,及时提醒考生及其监护人前往指定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填报志愿等工作。要严格资格审核程序,要逐一核查报名考生的学籍姓名、户籍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户籍迁入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的资格要求。严禁接受不符合户籍要求的考生报名。

(四)严肃招生录取纪律。各学校在志愿填报工作开始至考生信息公示前,不得对外透露报名考生志愿信息填报情况,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公平公正,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五)加强考生报考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考生的组织和管理,务必将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传达到位。考生及其监护人须清楚了解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慎重报考,并遵照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各环节的工作时间、要求等及时报名考试、参加资格审查、填报志愿、体检和签订协议。考生因错过相关环节的工作时间、未按要求如实提供资料、报名信息或志愿填报错误等造成无法进行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已完成协议书签订的考生不再允许自愿放弃。考生应服从志愿填报苏仙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苏仙区教育局工作,保证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工作正常进行。

(六)注重安全教育。各学校在组织安排考生填报志愿、资格审查时,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未尽事宜,以湖南省教育厅、郴州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联系人:曹燕 电话:24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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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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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郴州市苏仙区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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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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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仙区教育局

作者:苏仙区教育局

编辑:谭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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