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苏仙新增一类人员可评职称!

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黄钰凌 曹敏 通讯员:王飞 编辑:谭茜纯 2023-06-16 23:06:55
—分享—

近日

苏仙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区人社局联合发布

《郴州市苏仙区农民人才专业技术

职称初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苏仙区农民人才首次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这也意味着农民可以评职称了!


图片


图片

根据《通知》,凡是苏仙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未取得职称的骨干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苏仙区可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其中认定初级职称需具备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大专毕业后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等申报条件,认定中级职称的还需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硕士学位证)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等条件,其中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

1

材料报送时间

全区农民人才专业技术职称

初任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

2023年5月30日至6月23日

2

初任对象

主要对象为我区种养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

未取得职称的骨干人员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

职称名称和专业

初级职称: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中级职称: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专业类别参照农业系列下设分支专业执行

3

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程序采取个人申报

属地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

区农业农村局与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批认定的方式开展

📢📢📢

值得一提的是

评定职称可获得相应待遇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取得农民职称的,作为优先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取得职称的农民人才领办或创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取得职称的农民人才在人才选拔、政府表彰奖励、党员发展、村“两委"干部选举时,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

⇩⇩⇩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更多具体内容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图片


☝长别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黄钰凌 曹敏 通讯员:王飞

编辑:谭茜纯

本文链接:https://www.suxiannews.com/content/646740/50/1276921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苏仙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