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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允庭(1879-1931),郴县月峰乡(现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十寺人。1897年外出求师习武,后入云南陆军讲武堂,与朱德同学,加入同盟会,参加反清革命。1911年,入粤,任粤军某部第五团参谋长。辛亥革命辞去军职,返乡途经九峰山,遇强盗拦路,说服寨主树起“国民独立师”的旗帜。5年后,寨主病逝,邓自任司令,队伍发展近2000人,1000多条枪。1921年,黎元洪邀邓允庭赴京任职,途经长沙,被何健截留,委为师参谋长。邓看不惯何部所作所为,后借为父亲祝寿,弃官回到家乡。
1926年,国民革命兴起,邓允庭随月峰乡共产党员李安梓办农民协会,打土豪,成为农民运动积极分子。“马日事变”后被何健列为要犯通缉。1927年底,参加中共郴县县委发动的年关暴动。后被县委派去粤北,向朱德、陈毅汇报郴县情况。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2月初,朱德在郴组建工农革命军独立第七师,委邓为师长,全师官兵6300人,成为湘南起义主力之一。4月,邓允庭率部跟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工农革命军独立第七师被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十一师三十三团,邓任副师长兼团长。5月,中共湘赣边特委成立,毛泽东任书记,邓允庭任委员,转而从事根据地建设工作。后任根据地防务委员会主任、政治委员会主任,主持井冈山红军医院工作。1931年4月,因其曾在何健部任职,被作为“AB团”分子错杀。
来源:苏仙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区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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