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来源: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欧阳诗云 2024-02-06 19:39:01
时刻新闻
—分享—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让您和家人任何时候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维护苏仙的生态环境,共同度过一个和谐、喜庆、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真诚地提出倡议:

一、文明过节,不在禁燃区域内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二、严格遵守《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

三、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四、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传递环境保护的正能量,携手共建美丽苏仙!

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6日

来源: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欧阳诗云

本文链接:https://www.suxiannews.com/content/646846/98/1351818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苏仙新闻网首页